【纪录网甘肃讯】12月1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新闻发布会。甘肃省司法厅党委书记谢又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曹明,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任歆,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李涛,兰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玉林共同介绍甘肃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的有关情况。
甘肃省司法厅党委书记谢又生对甘肃省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情况介绍。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着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针对“刚性有余、柔性不足”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以推行柔性执法方式为抓手,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不断释放行政执法的温度善意,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累计办理行政柔性执法案件21.3万件,推行柔性执法取得阶段性成效。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一些有特色的做法和经验,也得到了省委省政府肯定。
一是以“两轻一免”清单为切入点,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全力推行行政柔性执法
为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组合拳”,省司法厅敢于吃“螃蟹”,从市场主体关切入手,率先尝试在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领域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在此基础上,大胆探索在更多领域延伸拓展,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发布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方式,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法治政府,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意见》出台后,社会反响强烈,多家媒体转载报道。省级执法部门积极响应,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依法厘清适用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相继推出本部门本领域“两轻一免”事项。目前,30家省级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布822项“两轻一免”事项,从制度层面为推行柔性执法提供了支撑。各地各部门把落实“两轻一免”清单作为深化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和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有力抓手,累计办理“两轻一免”案件12.3万件,惠及群众数十万人次,“两轻一免”在省市县乡四级执法单位逐步铺开,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以推行柔性执法为首选方式,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全力扩大包容审慎的监管范围
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认真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的同时,针对执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重罚轻管”“以罚代管”“以罚代教”“一罚了之”等突出问题,自觉将推行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作为改进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新的突破口,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简易引导、容错纠错、守信激励等工作机制,全方位多领域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对不触碰安全底线的新领域适当给予一定的“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给予必要的“过渡期”,通过适度有效监管,引导和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实现了行政执法效果最大化。全省累计运用非强制手段办理执法案件9万件。实践证明,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原则,凸显了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极大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了以良法善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预期目标。
三是以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为目标,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推动柔性执法纵深发展
为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司法厅制定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对柔性执法提质扩面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报请省政府印发《全省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方案》,推出“六大工程”、15项重点举措,引导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将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扩大辐射面和覆盖面,切实做到宽严相济、罚过相当、法理相融,营造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更加规范的执法环境。同时,省司法厅与省市场监管局适时推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执法免责规定》,明确24种尽职免责情形,为执法人员打消思想顾虑,大胆实行柔性执法,促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实落地,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总的看,在探索创新推行柔性执法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优化全省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要求相比、与市场主体的需求期盼相比,还需要下更大功夫。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方位推行柔性执法,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曹明
甘肃省公安厅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公布的“两轻一免”清单涉及哪些内容?为保证清单落地见效,都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在办理案件中有哪些成效?
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研究,2020年12月4日制定了甘肃省公安机关“两轻一免”清单,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施行。清单对《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网络安全法》《反恐法》所涉及的生产经营者13项轻微违法事项明确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其中对9项首次发现、违法情节轻微、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首次被发现、自行纠正并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1项减轻处罚;对未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实施整改或非因不可抗力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但未导致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3项违法行为从轻处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周通报、月总结,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深入基层,采取座谈、查看案卷、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两轻一免”清单落实工作进行专门督导检查。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6月,省公安厅举办了全省公安机关“放管服”工作视频培训会,就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及“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任务进行专题培训,对“两轻一免”柔性执法清单进行解读。
清单实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出台了一系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措施,为203个重点建设项目派驻“护航警官”500余人;通过延期办、容缺办、网上办、预约办,共办理交管不见面审批业务286余万笔,对来甘外地车辆首次轻微交通违法只提醒不处罚;积极协调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科学合理规划设置“马路市场”和“夜经济”“地摊经济”的街区、点位,在摊点摊区出入口设置警务区民警二维码公示牌,延长夜间巡逻时间,增加夜间巡逻频次,落实夜间“警灯常亮”工程,服务地摊经济发展。在依据“两轻一免”清单办理涉企行政违法案件中,我们也梳理了一批典型案例,如,兰州市公安机关在对涉及使用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巡查中,发现有6家单位使用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服务但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履行备案手续,依法应当对以上六家单位处以停机整顿六个月的处罚,我们按照“两轻一免”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的要求,对以上6家单位依法从轻给予了警告处罚,既保障了使用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的6家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也保证了公安机关对使用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的企事业单位的常态监督。再如,平凉市公安机关在网上巡查时发现,“静宁县曹务镇曹崖村”网站子栏目“城乡供需”上发布“专业刻章、克隆高仿证件等”办理假证的违法信息,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发现该网站运营者的行为已构成“网络运营者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经调查该网站发布违法信息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且网站运营者本人主动承认错误,悔过表现良好,平凉公安机关根据“两轻一免”对网站运营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共破获涉企经济案件700余起,涉案总价值8.2亿元,有力护航全省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行政处罚法》,对《甘肃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对“两轻一免”柔性执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做好宣传和督促落实工作,同时把推行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公安政务服务“一表考”,细化考核规则,提升工作质效。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任歆
甘肃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柔性执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作为重要行政执法部门,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如何?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柔性执法会不会降低监管力度,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损?
甘肃省市场监管系统在推行柔性执法时,为确保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联合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甘肃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0版)》《甘肃省市场监管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2020版)》,并配套制定了《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今年初,又根据基层落实“两轻一免”工作实际,针对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执法困境,联合司法厅出台《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包容审慎执法免责规定(试行)》,明确了市场监管干部履职尽职免责的具体情形。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制定“两轻一免”清单、自由裁量规则和免责规定,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和省直各部门率先建立起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机制。
全省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省局推行柔性执法的文件精神,相继出台了各类落实细则和清单,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建立起了保市场主体有态度、对监管执法有保护的完备可行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机制,有力地推动我省“六稳六保”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自2020年6月推行柔性执法工作以来,截至今年11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适用“两轻一免”清单对4967件执法案件进行了处理,其中,从轻处罚2513件,减轻处罚1848件,免于处罚606件。
在全面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的同时,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严守“原则底线”,全面树立集执法、纠违、教育于一体,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综合裁量的执法理念。在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和“百日攻坚”行动案件查办中,对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有力震慑了市场违法行为,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办违法案件7284件,案件总值1790.68万元,罚没金额8668.54万元;受理群众反映问题39.3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25.98万元。
甘肃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李涛
“首违不罚”是柔性执法的重要方式,请介绍一下税务部门推行“首违不罚”的情况?
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制度,既是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具体实践。今年以来,全省税务系统始终秉承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以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为着力点,进一步释放彰显了柔性执法的温度,营造了宽严相济的良好税收营商环境。2021年1-11月,全省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对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开展善意提醒和及时纠错,共有3911户次纳税人享受了“首违不罚”,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实现了执法行为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一、突出“三个注重”,持续夯实“首违不罚”工作基础
我们在严守执法“力度”的前提下,充分释放执法“温度”,用最小的执法成本换来了最大的税收及社会效益。一是注重“首违不罚”的精细化分类。进一步明确了“首次违反”“违法后果轻微”等“首违不罚”适用条件的具体判别标准和执行口径,为“首违不罚”制度有效落地提供了精细化标准和清晰指引。二是注重“首违不罚”的互动式体验。针对“首违不罚”清单实施情况开展纳税服务体验活动,检验反馈“首违不罚”清单实施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统一明确政策执行口径,注重鼓励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及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三是注重“首违不罚”的闭环式跟踪。在全系统组织开展“首违不罚”落实情况自查,结合税收执法督察、审计、巡视等发现问题的检视整改,对所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首违不罚”应享尽享。
二、围绕“三个面向”,大力营造“首违不罚”工作氛围
我们一方面对外加大政策宣传解释的力度,另一方面对内强化执法人员的辅导培训,从而确保了“首违不罚”制度的及时准确落地。一是面向基层执法人员,持续开展辅导培训。严格遵循“首违不罚”的适用要件,规范系统处理流程,严防“同事不同办”“同事不同罚”问题的发生,确保“首违不罚”执法标准全面统一、程序合法规范、结果公平公正。二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创新开展广泛宣传。通过“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主流媒体广泛宣传“首违不罚”清单内容、实施效果,让纳税人缴费人切实知悉政策、主动报享,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税法遵从度。三是面向基层税务机关,深入开展督导落实。及时掌握“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执行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和解答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基层全面落实好“首违不罚”清单。
三、聚焦“三个有度”,不断彰显“首违不罚”工作成效
通过持续推进“首违不罚”清单的落实落地,规范了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增进了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增强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一是规范执法更有尺度。“首违不罚”清单实施后,基层税务机关对日常税收违法行为中“什么可罚、什么要罚、什么不罚、什么可不罚”的适用条件更加明确,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二是柔性执法更有温度。“首违不罚”清单的推行实施,给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的纳税人及时纠正的机会,进一步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促进了税法遵从。三是严格执法更有精度。税收执法人员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精准识别,对不适用“首违不罚”的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有效防范了简单地“不罚”或“一罚了之”,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税收执法秩序。
兰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玉林
兰州市在推动行政柔性执法工作中有哪些具体举措,取得了怎样的工作成效?
第一个方面是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持续强化统筹,加大力度,推动行政柔性执法工作落地落实。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始终将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和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举措,纳入各级各类工作要点,列入年度重点督办事项,定期调度落实。在市级层面召开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统筹推进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相关情况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各区县各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管理工作,为市场主体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兰州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全市10家行政执法单位在省级部门制定的“两轻一免”清单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部门的“两轻一免”事项47项并对外公布。对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作出统一部署。制定《兰州市助力园区企业发展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向社会公布全市8个园区企业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人及监督电话,以实际行动助力园区企业发展。三是转变执法理念。针对执法人员对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存在思想顾虑的情况,采取学习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借鉴典型柔性执法案例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转变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教育的思想,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真正将行政柔性执法作为首选方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实施行政提醒100多次,规劝粮食经营者20多户。市民政局对30余家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分类处理,推动自行解散11家,教育劝散16家,引导规范登记3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第二个方面是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积极探索拓展柔性执法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扩大柔性执法的辐射面和覆盖面,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构建“指导为先”的柔性执法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手段,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市工信局针对企业违规用能问题,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如企业在限期内确已消除违法行为,将不再予以行政处罚。市人防办对2020年以来办理的65件行政许可案件,均依法给予前期行政指导服务,受到企业和办事人员普遍认可。二是创新“三位一体”的柔性执法模式。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把宣传教育、服务指引、告诫监管等手段运用到行政执法工作中,使教育、服务和规范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市城管委全面实施“721”工作法,实现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问题用管理解决,10%问题用执法解决,全力打造服务型城市管理执法。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着力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兴执法模式,让劳动保障监察能“听得到”企业的声音,让企业能“感受到”劳动保障监察的精准服务,受到了企业和务工人员的一致好评。三是积极落实“首违不罚”“不予处罚”清单。严格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中“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以免罚清单、免责清单为载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释放“温度执法”的明确信号。市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首违不罚”“不予处罚”清单,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2021年上半年“首违不罚”执法案件3849件,免于处罚案件4654件,占本部门执法案件总量的80%。四是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严格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与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纠纷诉调对接平台,已调解行政诉讼案件38件,撤销行政机关处罚企业不当案件1件,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做到了案结事了。牵头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市共梳理出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两批,总计263项,其中市级54项,县区级209项。积极探索破产管理人工作机制,多家律所列入《兰州市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三个方面是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制度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信息公开等方式,全面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督促整改。一是以检查促落实。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8个区县和36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抽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等多家市级重点执法部门及五大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查找薄弱环节,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二是以评查促整改。制定《兰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兰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筛选60名优秀评查员,重新组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员库,举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从全市2020年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包含行政柔性执法案卷中随机抽取50卷进行“优劣质”案卷评比,并下发专门通报,倒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案卷标准。三是以公开促监督。制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采集工作及报送执法信息公示月报表的通知》,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真正把执法信息公示采集工作落到实处。对案件录入情况进行不定时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沟通、指导跟进。截至目前,全市在行政执法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33.82万余条,让执法结果更加透明。